第3节_(娘娘腔同人)耀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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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力准备。你以后可是要保送的,这新学期都过了一半儿,一点警惕xi_ng都没有。”

  李文逊不当回事儿,“干嘛一定要考那么好的学校,如果大家都去了清华北大,你让其他学校怎么经营怎么赚钱。”

  “我怎么会有你这么俗的弟弟,”李文耀踹了他一脚,“别人混三流,九流那是别人的事,你必须给我去最好的学校。还赚钱赚钱,平常不知道赚钱,一到跟我抬杠的时候就把这搬出来,多大一小伙子天天耍嘴皮子也不嫌臊得慌。”

  “你怎么知道我在耍嘴皮子,”李文逊不满道,“以后说不定我能挣大钱呢,可能比你挣得还多。”

  “你听好了,我不需要你给我挣钱,我目前挣得就已经够养你一辈子了。”李文耀微怒地拍了下他的屁股,“好好读书,别天天想七想八的,清楚没有!”

  “遵、命。”李文逊从他手里接过书包,无精打采地下楼换鞋。

  “你这眼镜多少度了,”李文耀把面包牛奶扔给他,“度数升了赶紧去换,不然我让周老师给你换座位换到讲台旁边,天天吃粉笔灰。”

  “不要,”李文逊连连摇头,“眼镜度数还可以,我看得见黑板。”若是坐到了第一排他还怎么和邵群他们传纸条打游戏。

  李文耀哼笑一声,拍拍他的肩,“赶紧走吧,晚上我让助理接你回来,不准给我乱跑。”

  “可是我放学了想和大厉他们打篮球。”

  “下周考完了再去。”李文耀脸上写着明晃晃的“没得商量”。

  李文逊撇撇嘴,一脸无奈地上了车。

  课间操时间,大厉他们跑李文逊这儿来闹腾。

  李文逊昨晚只睡了三小时,困得头比铅球还沉,“别烦我。睡觉。”

  “呦阿文,今天状态‘不错’啊,”大厉坏笑着坐到他前排,拿铅笔玩他的头发丝,“跟我们说实话,昨晚又挨板子了吧。”

  李文逊在桌底踢了他一腿。

  小升依旧冷着脸,看着瘫在桌上的李文逊懒洋洋的后背,“要是被打的痔疮犯了找我,我有药。”

  “你有药我还没病呢。”李文逊支起脑袋,眼里都是熬夜熬出来的血丝,“邵群呢。”

  “不知道,一下课就跑没影儿了,”大厉想了想,突然拍拍桌子,“不会又去找那三百块了吧。”

  “什么三百块。”小升问。

  “就昨晚那个,给了三百就傻乎乎跟我们去夜总会。”大厉笑道,随后惋惜地看着李文逊,“不过以后怕是去不了了呀。。”

  “。。。”李文逊自觉面子挂不住,“现在我们都是学生,怎么。。怎么能随便去那种地方。以后,等以后,我自己开夜总会了,天天请你们去,让你们玩儿到乐不思蜀,精尽人亡。”

  “啧啧,”大厉说,“你哥这思想改造不错啊,棍棒底下出孝子,你是这个,孝弟!”

  李文逊翻了个白眼,头扭到另一边继续睡。

  “不过说实话,阿文,”小升死水般的脸上有了变化,眨了眨眼,“你哥。。真的好凶啊。”

  “确实,我昨晚都被吓傻了,”大厉附和。

  李文逊朝他们摆摆手,“他一直那样子,我早就习惯了。”

  李家在京城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李文逊他爸在中央做事,明面上也算是挂着党的防护罩一路顺风顺雨。他的外公是越战时陪总司令迎取赫赫战功的老将,自然而然,他妈那边的红色血统无疑是给他爸的前途锦上添花。这本是许多人几辈子都求不来的命运,事实却远没有他爸想的那般如意。

  李家的大公子李文耀,中学辍学,之后就借着他老子的财力出去

  闯荡,风风火火纵使刀光剑影,血雨腥风,也拧着一股非要证明给他爸看的,不服输的劲儿,最后倒真是生生杀出了一条血路。如今他已是黑白两道通吃,手下力量庞大,甚至远胜于李家两代元老,免不了心高气傲,自认有一套完美的处世之道,便再不把家人放在眼里。

  造成今天这种局面,也有李父很大程度的原因。李父一辈子活在共产党党章的正前方,怎会容许自己的后代与白狼鼠辈为友。说通俗点,李父心底从来是瞧不起黑道的。那种无法坦诚放在太阳底下任世人评头论足的活法,是他永远排斥甚至诋毁的。

  然而李文耀偏偏在这条路上一路走到黑走到底,这种偏执和顽劣令李父大失所望,在无数次的劝阻后,气得与李文耀断绝了关系。李文耀这人,典型的狮子作派狼虎xi_ng格,当金钱,名利双收之时,他不会放弃一切去顺遂家人。从李文耀二十岁伊始,他便再没回过李家。

  李文耀的内心,说没有怨念,肯定是不可能的。说不服气,那几乎是贯穿他的所有生活。因此,即使他自己厌恶读书,厌恶仕途,却真心希望亲弟弟李文逊,可以走上这条康庄大道,拥有完美而无忧无虑的生活。

  他就像无数的长辈一样,把自己未实现的,未得到的,未征服的,他要让自己的弟弟全部得到。这也是为什么,他会对李文逊的大小事几乎通通一手包办,不管李文逊是怎么想的,不管他愿不愿意,他都要把自己构画的最美好的蓝图,最理想的幸福,给这个他最在乎的人。

  只是日子久了,他从没问过李文逊喜欢什么,要什么,以后想干什么。他没有时间没有精力去探索自己弟弟的内心世界,他有着清晰明白的思考,他所有的努力,所有的心思,全都给了他自己为李文逊设计的“人生”。

  放学后,李文逊丧丧地收拾书包,大厉和小升喊他一起打球。

  “不去了。”李文逊面无表情道,“我得回家做作业。”

  “不是吧,又来。”大厉大叫一声,“不就是下周还是啥时候有个小考吗,你哥管你也管的太紧了吧。”

  “你这样,高中剩下两年可就没机会打篮球了。”小升叹了口气,“阿文,你不是还想参加省赛吗,我可听说半年以后就会来咱学校选苗子了。”

  李文逊手上动作一僵。

  “看来,你哥。。应该从没想过让你去参加比赛吧。”小升小心翼翼道。

  李文逊眸里闪过一抹失落,转瞬即逝,他把眼镜取下来扔进书包,“我早就没那么想去省赛了。”

  大厉怔怔地看着他,小升神情复杂。

  “不说了,我得走了。”李文逊漫不经心地笑着,脚步出了教室却越来越快,踏在地板上声音又硬又冷,没有温度。

  他怎么可能不想去,从小到大他一直很喜欢打篮球,这个比赛他中考完就一直在关注,他梦想着能被选中代表学校去和全国的优秀者共同竞争,共同进步。但同时他也清楚,李文耀根本不会让他去。

  他到家以后,晚饭没吃就进屋写作业,写的如火如荼分在投入,以至于王姨后来叫了他好多遍,他都没听见。

  快十点的时候,李文耀回来了。

  那道开门声明明不大,明明和房间有段不小的距离,却准确地刻进了李文逊的耳朵。

  他把作业抱在手里,深吸一口气,小跑着下了楼。

  李文耀见他下来,指着餐桌,“过来吃晚饭,学习起来不要命啊。”

  李文逊坐到他旁边,从练习册里抽出一张卷子递给他,“哥,这是昨天英语随堂考,我一个都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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