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女娲_修仙从长生不老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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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 女娲

  云苏这一剑,狠,没有留手。

  杀妖神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何况,这妖族的事情向来复杂,往往是打了一个就惹来了一窝。

  下手之前,便有此觉悟。

  这次,不论是谁想试探自己,能派出妖神来打头阵,就一定不简单,按照《洪荒万物志》上关于妖族大能者的介绍,按图索骥,大致也就那么几位。

  云苏不确定是谁,但却知道如果软弱了,以后不周山就是人人可欺,人人可以来旅游观光,可以来顺便试探一番,再打打秋风的地方了。

  对于这个时期的洪荒妖神来说,做事只有阵营之分,而没有对错的说法,更谈不上什么正义还是邪恶,善意还是恶意,这些在强大的妖神面前全是幼稚的说法。

  刚才,商羊展开了妖神域,看似没有什么惊天神通,也没有变化出妖神真身来厮杀,但却一点儿也不简单,换一个人,方才一旦被那妖神气势击败,就会直接沦为对方的妖奴。

  正常来说,方才商羊拿来对付云苏这种初入太乙仙人境界的修士,已经足以轻松击败任何一个正常的太乙仙人了。

  只是,让商羊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个修士有点不太正常。

  所以,云苏一剑而去,也没有任何留手,直接割下了对方唯一的一足。

  在这个时期,和任何一个妖神讲道理,是嫌命长了。

  云苏不论是基于原本对某些洪荒妖神的认知,还是从那镇元子口中听到的一些观点,以及这些年行走西牛贺洲的所见所闻,都清楚地意识到,此事没有后退的余地。

  所以,方才云苏以太乙真仙的二十万年寿元,一剑斩破妖神域,切割下来了商羊唯一的一只鸟足,一个照面就占了这位妖神的上风。

  一只鸟足,对于商羊这样的妖神来说,或许并不是什么毁灭性的伤害,但一招失利就丢了妖神真躯的一部分,这个损失之大,已经不能用受伤来形容了。

  自诞生以来,妖神商羊仗着妖族人多势众,高手如云,打架向来也是一群大大小小的妖神单挑对付一两个的,加上运气也不错,倒是尚未受过如此严重的伤。

  这种伤是好不了的。

  除非云苏将手头提着的像超级鸡腿一样的鸟足还给它,否则以后她就永远从一足妖神变成了无足妖神了。

  “你敢伤我……”

  商羊一时间有点接受不了丢了唯一一足的事实,方才那一剑,她到了如今还有些恍惚,对方的那一剑虽然强大,但明明已经力竭了,为什么还能斩下自己的神足。

  因为对力量的绝对自信,她甚至连方才如何误判了那一剑,都记不太清了。

  但她却忘不了那一剑临身时的感受,好似有什么崩碎了一般,然后就觉得下身一轻,少了点儿什么,结果就见到那道人手中提着自己的妖神鸟足,在那里如同看美食一般打量着它。

  那是一种恐怖的绝望,仿佛一切都破灭了,就像是天地在自己眼前崩塌。

  自己可是洪荒妖神,虽然在人才辈出的妖族未必是最强的前几或者前十,但能位列目前所谓的十大妖神之列,足以证明它的强大。

  只见妖神商羊的身上,早已不复之前的云淡风轻,一道青色神焰升腾而起,在那熊熊燃烧的青焰中,一只青色神鸟正在现出原形。

  若是继续发展下去,马上就会出现云苏大战妖神的一幕。

  而且,还有可能出现更坏的结果,便是来了一群妖神,单挑云苏一个人。

  方才一剑,云苏能取了它的妖神鸟足,很大程度是这商羊狂妄自大,没有见识过天残剑势,对自己的妖神域也过于自信,而这一剑包含了云苏这个新晋太乙仙人的二十万年寿元之力,还有这些年云游洪荒,以及听镇元子讲述大道的一些感悟,这一剑,远不是当年二十万寿元斩人一剑威力能比的。

  这剑势虽然至今也不知道到底是从何方世界而来,但哪怕是云苏到了太乙真仙的境界,依然觉得它博大精深,看不真切。

  “也不知到底是什么样的天地条件,才能诞生这天残剑势。”

  云苏隐隐觉得这天残剑势来头很大,而且一定是在某种特别极端的情况下才能诞生的,但却至今也推衍不出来真相。

  只能说,它的诞生之地,距离云苏所在的时间和空间,太远太远了。

  “难道,今日真要不惜代价斩杀了这妖神商羊,然后什么事情都还没做,就先把那一窝十几个妖神全得罪光了……”

  所谓的十大妖神,其实并不是说妖族除了那几个顶尖巨擘以外,就这十人最强,而是一种比较笼统的说法。

  因为妖族实在是太强大了,高手如过江之鲫,多得数不胜数,不能说这十人就是巨擘以下无敌之辈,而是说他十人行动较为一致,比较有自己的特点。

  一本《洪荒万物志》虽然是镇元子所列,但也未必就能尽数记载洪荒妖族之秘。

  云苏有些苦笑,他算了算,如果算上自己这副混沌神体的真躯,加上化血大神通,然后又有天残仙剑和天残剑势这一对棺材组合,另外由于服用了人参果,补全了生机之伤,然后突破到太乙真仙境界后,可以动用的寿元之力又暴涨许多,大约有一千万年寿元可用,在不动用更大底牌的情况下,别说杀商羊一个,只要不是妖神中最顶尖那几个,就是再来几个妖神,也未必不可能杀了。

  这里不是乾元世界,云苏这个鸿钧座下四徒弟的含金量虽然水分很大,但也不是普普通通的妖神能轻辱的。

  商羊虽然在《洪荒万物志》中号称妖族顶级妖神,但在那些妖神中却是只能排名较末,总得来说,虽然实力远比此时云苏的太乙真仙强大,但云苏估摸了一下,即便高估一些,也不会超过太乙金仙的境界。

  太乙金仙这个境界,自古以来就埋葬了太多太多的高手,不论是乾元大世界还是玄黄大世界,即便是在洪荒大地上,短短四个字的境界,同境界之人,因为肉身,血脉,神通,道行,法宝等等的差异,实力也是天壤之别,不能简单以境界高低来计算强弱。

  只是这妖神仗着妖神真身极为强大,所以等闲两三个太乙金仙未必是它们的对手。不过,相比之下,云苏是这个初入太乙真仙境界的,杀起太乙天仙来已经不费多少力气了,如果手段齐出不惜代价,至少杀五庄观前那样的普通太乙金仙,也是可以一搏的。

  “可惜,一个太乙金仙境界,实在是涵盖太广了,同样的太乙金仙,实力可能相差百万倍,这还是没有考虑先天宝物,天生神通,特殊血脉这些因素在内。”

  云苏也知道这里面的厉害,所以并没有丝毫自大。

  毕竟他身上的化血神通就算是典型的能极大消除实力差距的撒手锏。

  当然,一旦妖神抱团来了,估计也是没几个人惹得起了。

  所以,如此多元会以来,真正能和妖族硬怼到底的,也就只有巫族,就连那四海龙族,号称有八十万天龙,也只能在水中才占据点地利,勉强自保。

  当然,事情也不会有想象的那么糟糕。

  妖族不但和巫族在北俱芦洲年年厮杀,在整个洪荒大地上也是和人打的不可开交,正要是敢调动一大群妖神来围攻自己,呵呵,就算自己不杀光对方,那妖族也会被各族逮住机会,尤其是那巫族,简直是千载难逢的良机,不说灭了妖族,至少灭一灭威风没有问题了。

  打定主意,云苏便一点儿也不担心,你为妖族做马前卒来试探我不周山深浅,那我斩了你一足还算是手下留情了。

  也就是云苏此时不想太过高调,否则,别说三清道场,就说前不久才见过的那位冥河老祖,妖族要是敢去试探,估计还没闯进九幽之地就被杀了。

  “商羊,你本命不该绝,奈何你不知天时,不明大道天机,今日再不退去,便休怪贫道辣手诛妖了。”

  云苏在当前阶段,本着杀人可以,但道理也要占的策略,在即将痛下杀手前,还是微微一笑很恐怖地友情提示道。

  然而,这种场面话对于一般人可能有用,唯独对于这妖神,却是丝毫用处都没有。

  那妖神商羊闻言,不但不退去,反而浑身的青色神焰更加喧嚣蒸腾,它甚至连神通都不屑于使用,就要硬凭着太乙金仙的境界,生吞了云苏,方才能解了心头之恨。

  “兀那道人,你既然敢伤我,今日便是九死无一生。”

  商羊化作遮天蔽日的神鸟,就要一嘴啄下,在她看来是马上就要报仇雪恨,杀了云苏,但在云苏看来,这大名鼎鼎的妖神,眼看就是要自取灭亡了。

  然而,就在此时,只见一道红光渡空而来,只是一卷就将那商羊神鸟死死地裹住了,罩在红光中动弹不得。

  “道友,剑下且留人。”

  随后,只听一声清脆悦耳的仙音响起,云苏便觉得眼前焕然一新,自那北方有天花乱坠,有仙音缭绕,又有无数祥瑞紫气涌起,细细一看,却是一位女神翩然而来。

  说话的正是此人!

  云苏一见到她,便知道今日的商羊是死不成了。

  倒不是说怕了这位女神,只是这件事情已经不是不周山和一个贸然上门打探虚实的妖神之间的事情了,而是变成了不周山和整个妖族之间的事情。

  先不说,云苏自认为如今绝对不是来人的对手,也没想过要马上成为她的敌人,事情到了这一步,反而可以谈一谈如何处置了。

  那商羊被红光一卷,早已化回原形,却是一只小小的青鸟,停留在那神女的手中,然后带着它,直接落到了云苏的面前,距离不过十步。

  “咦!”

  那女神似是有些惊异,又好似难以置信,直到又走进了三步,这才轻出一口气,然后手中显出了一个红绣球,当空一抛,顶在了二人头上,遮蔽了天机,这才躬身行了一礼,道:

  “不知是四师兄在此,妖族多有冲撞,女娲代妖族向师兄赔个不是。”

  别人都喊破自己的身份了,云苏如果再假装不认识,那就有点儿虚伪了。

  此时的女娲,云苏已经看不穿她的实力了,但隐隐觉得比起那位地仙之祖,并没有高出太多,应该都处于某个玄而又玄的微妙境界。

  毕竟,她远远未到成圣的时候,虽然极为强大,还在分宝岩得了那红绣球,但真要是敢冒着大不韪,杀自己这位四师兄,云苏也有绝对把握逃走。

  当年杀那域外天魔时,云苏有一点特别欣赏对方,就是他在最得意忘形的时候,都不忘记分出了无数化身在乾元世界的九大神洲行走待命。

  这一点,云苏在离开万寿山五庄观时,便学到手了。

  只是,相比起那个化身无数行走天下的天魔不同,云苏虽然也藏血千万,但却没有激活,只是潜伏在极为不起眼之地,只待最危急关头能够化血重生,这样也能节约一点长生仙令。

  “原来是师妹,大水冲了龙王庙,这商羊看来是不认识自家人啊。”

  云苏收了天残仙剑,微微回了一礼,算是见过,然后手一挥便摆下了简单的仙宴,请对方坐下。

  既然是师兄妹,见面了再剑拔弩张就没有必要了。

  别说是和女娲坐在一起,云苏估计就算是最恨自己的那位元始上人如今站在这里,也难以把自己怎么样。

  身为鸿钧道人的四徒弟,一旦身处洪荒,那就几乎是默认要去参加紫霄宫最后一场讲道的,这种天地至高无上的盛世,谁敢把云苏杀了,让他赶不及去上课,可就是不知天时了。

  所以,云苏既有不敌女蜗的觉悟,也有这件事情不可能继续撕扯下去的认知,便干脆坐下来叙旧了。

  果然,女娲入座之后,再也不提关于妖族和商羊的半个字,好像没有发生过这回事一样,只是提那紫霄宫的旧事,谈及一些洪荒趣闻,然后再分享一些大道感悟,让方才还喊打喊杀的云苏都有点儿不适应。

  不过,好在这一叙旧就是两年时间,大部分时间都拿来谈论大道了,从她这里,云苏也补了一些鸿钧所讲之道,虽然大多是一些来自女娲的二手感悟,但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和那镇元子的水平相比,也在伯仲之间。

  到了后面,云苏甚至都有点儿错觉,女娲不是来劝架的,而是来认师兄认亲的。

  至于,这位日后注定要成圣的大能,到底是如何想的,云苏也懒得去深究了。

  “师兄如今占了这不周山,便是天大的喜事。只是女娲来得匆忙,也没带什么贺礼,倒是早些年从老师那里得了一物,稍微有趣,不如便趁师兄道场初立之喜,借给师兄把玩把玩。”

  说完,女娲便大大方方地拿出了一物,放在桌上。

  云苏只是一看那东西,便顿时觉得身子骨都酥软了。

  都说女人心细如丝,这女娲虽然全程无悲无喜,淡然出尘,但做起事来却让云苏没有一点儿办法拒绝。

  商羊是谁?贫道都不记得了!

  妖族是吗?随时欢迎来做客!

  “这,这不太好吧!”

  云苏心里如此说着,却忍不住要伸手去拿了,男人啊,就是这样,嘴里心里说着不要,动作却非常诚实。

  这也不怪他,实在是这宝贝别说借来把玩把玩了,就是看看也千值万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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